- 肥東人注意了:這樣轉移房產方式可省2.54萬!還有3種房產轉給方式付費明細對比不可
- 資訊類型:政策法規 / 發布時間:2017-02-10 / 瀏覽:6034 次 /
- 2017-02-10 更新 投訴舉報
編者按:
時間飛快,當初尚顯稚嫩的70、80、90后孩子都已成熟長大,而他們年輕強壯的父母卻在時光的催促下日漸衰老。
作為子女你以為繼承父母財產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嗎?其實不然,即使是子女也未必能全部繼承父母的遺產,特別是房產。說到房產我們就得先來了解下父母將名下房產轉給子女的三種方式:繼承、買賣和贈與。不同的方法也有不同程度上的收費,那么,究竟哪種方式更劃算?每種方式的流程分別有哪些等一系列問題,下面且聽小編為您一一解答!
新政:“強制公證”將作廢,70歲以上老人可免費公證遺囑
2016年7月5日,司法部發布《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相關通知,在通知文件關于房產轉給問題提出兩項新政內容:
新政一:
將作廢實行了25年的“強制公證”規定。這也就是說,之前在辦理房產繼承和房產贈與必須要先進行公證的規定將不再繼續實行。
新政二:
從2016年11月開始廣州公證機關已正式開始為70歲以上的老人提供免費辦理遺囑公證的新政,這一項新政的執行也表明未來房產繼承將又要省下一筆費用。
這兩項新政一旦開始執行,將為每個需要進行房屋轉給的市民省下不少錢,舉個栗子:
如果一位70歲的老人想將名下一套面積為90平方米、市值300萬元的普通住房通過繼承方式過戶給子女,那么在優惠政策前需要支付的費用大致包括:房屋評估費、營業稅、個人所得稅、贈予公證費/繼承權公證費、印花稅等,繳納全部費用大概需要3.5505萬余元。
而如果在免費辦理遺囑公證后,子女則可以通過不公證的方式進行過戶登記,整個過戶流程下來大概也就僅需1.01萬余元。這也就表明,整個公證過程中所省下來的費用大約有2.54萬元。想想是不是很劃算呢?
之前網絡盛傳
“父母將房子贈予子女或讓子女繼承,還不如賣給子女劃算”
那么,房屋轉給方式除了繼承、買賣之外還有其他的方式
而這種說法在房產新政執行后還成立嗎?
新政后,子女繼承一套房大概還需花費多少錢?
子女繼承一套房產之后又將可以省下多少錢?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的三種方式及相應的費用